当原告向被告提出(issue)并送达(serve)诉状(statement of claim)时,如果被告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应诉提出任何辩护(defence),或者辩护由于某种原因被取消(struck out,这种情况非常少见),则原告在诉状中的陈述被默认为事实。在这种情况下,只要诉状中的陈述在法律上足以支持该判决(所以写好诉状很重要),则原告无需通过取证(discovery)和审判(trial)程序,就可以要求法庭按照原告在诉状中提出的主张作出判决。这就是缺席判决(default judgment)。
获得缺席判决一般有两个步骤。首先,原告要让法庭记录被告人缺席(note the defendant in default)。然后,原告才能向法庭申请并获得针对被告的缺席判决。如果你不是原告,而是共同被告(co-defendant),你已应诉而另一位被告没有按时应诉,你也可以要求法庭记录该被告人缺席。
一)缺席记录(note in default)
向法庭要求记录被告人缺席时,需要提交以下文件给法院登记员(court registrar):
1. 诉状的送达宣誓书(affidavit of service)
这是为了保证被告收到了(或者被视为已收到)诉状,并且被告已经被给予充分的机会和时间应诉。关于诉状应该怎样送达(serve)才能生效,生效后要等多久才能要求记录被告人缺席,都有具体的民事诉讼规则(Rules of Civil Procedure),会在另外的文章中介绍。
2. 申请书(requisition)
在此向法庭申请将被告人记录为缺席,并提供申请理由。
向法庭提交的文件一般都有格式规定,可以查询:
http://ontariocourtforms.on.ca/en/。
如果一个被告人选择不应诉,然后被记录为缺席,则该被告人将失去参与该法庭诉讼的所有权利:无权收到任何通知,无权在法庭程序中采取任何步骤。那时,原告可以单方面寻求缺席判决,并去执行判决(enforce),或在规则允许下采取任何其它步骤,无需通知被告。所以,从被告人的角度,缺席的后果很严重,应该避免。如果已经被记录为缺席怎么办?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可以让法庭取消(set aside)缺席记录,会在另外的文章中介绍。
二)缺席判决(default judgment)
在某些情况下,例如你的索赔是关于固定金额的债务,则法院登记员(registrar)就可以签署缺席判决。需要提交以下文件给登记员:
1. 缺席判决的申请书(requisition for default judgment, Form 19D)
2. 代法庭草拟的缺席判决书(default judgment,根据不同情况,Forms 19A, B, 或C)
在更复杂的情况下,例如需要先对案子涉及的某些法律问题作出判决,或者需要酌情评估合适的赔偿金额,或者因为其它原因使登记员不能确定能否签署缺席判决,则需要向法官(judge)提出动议(motion)来获得判决。
缺席判决的动议可以仅以书面形式提交给法官,也可以要求庭审(hearing),加入口头称述。
提出动议一般需要准备并提交以下文件:
1. 动议通知(notice of motion, Form 37A)
2. 动议记录(motion record),包括:动议通知;所有跟议题相关的,可以协助法官作出判决的文件,以宣誓书的形式提交。
3. 确认动议的表格(通常各个法院有各自规定的表格)
4. 代法庭草拟的缺席判决书
如果是书面动议,一旦你提交了所有文件并支付了法庭费用,法官会审查你的文件,然后书面通知你是否给予缺席判决。如果有庭审,则法官一般会在庭审时决定是否给予缺席判决。
尽管缺席判决的流程相对简单,无需经历取证和审判程序,但是仍有一些细微差别需要考量。例如,有些案子只能交给书记员签署,有些案子必须使用书面动议,而有些案子只有通过庭审才能解决。另外,提交文件的内容和格式也很重要。这些细节可能会影响你能否获得,或者能否及时获得判决。建议咨询有经验的律师,根据案子的具体情况,选择合适的方法推进案子的进程。
参考资料:
1. Rules of Civil Procedure, RRO 1990, Reg 194, as amended,
https://www.ontario.ca/laws/regulation/900194
2. “Steps in a civil action”, Ontario Ministry of Attorney General,
https://www.attorneygeneral.jus.gov.on.ca/english/courts/civil/suing_and_being_sued_7.ph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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